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暨2018-2019学年“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西科高新团发[2019]10号
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暨2018-2019学年“五·四”
各部门、二级团总支、各组织:
2018-2019学年,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在学院党委及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在日常学习、工作及生活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进工作,校团委决定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暨2018-2019学年“五·四”评优活动。
一、评选时间:
2019年3月—4月
二、评选对象:
1、全体注册在校学生团员;
2、截至2019年5月在我院工作满1年、35周岁(含35岁)以下的青年教工(注:教工仅参加优秀共青团工作者评选)。
三、评选原则:
坚持标准 公平公正 树立典型
四、评选类别、数量及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3个,申报条件为:
1、组织规范、制度健全,很好地完成向党组织“推优”工作;
2、认真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思想教育、文化建设工作、并能够根据各二级学院专业特点,积极主动开展各项活动,在落实校团委重点工作中取得成效;
3、积极配合校团委开展各项活动,积极承办、协办全院性活动并在全院性比赛中获得突出成绩;
4、认真做好各二级学院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18个(按照学院团支部总数的6%计算得出),申报条件为:
1、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为青年服务意识强,在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工作中取得成效;
2、团支部作风正、能力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认同度;
3、工作扎实、活跃,开展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学院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4、团支部成员学习成绩普遍较好,无重大违法乱纪情况。
(三)“优秀共青团工作者”(教师)4名,申报条件为:
1、在我院从事团学工作满半年以上;
2、热爱共青团工作,能力强、业务精,成果突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认可度;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162名(按照学院团员总数的2%计算得出),申报条件为:
1、满足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
2、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团学工作中心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4、担任共青团干部不少于两个学期。
(五)“优秀共青团员”405名(按照学院团员总数的5%计算得出),申报条件为:
1、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关心集体、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2、学生候选人应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过去两个学期内无学业考试不及格情况且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50%以内;
3、自觉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认真完成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六)“优秀国旗卫士”5名,申报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严格遵守国旗班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日常行为规范得体,与国旗班成员身份相衬,在同学中起榜样示范作用;
3、能积极参加训练,刻苦认真训练;在升旗仪式中严肃认真,升旗过程规范,升旗动作娴熟;
4、自觉维护国旗班的形象,积极为国旗班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5、过去两个学期内无学业考试不及格情况且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50%以内。
(七)“志愿服务先进个人”15名,申报条件为:
1、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
2、品德优良,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学习成绩优秀;
3、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心办好事、办实事,受到社会的肯定;
4、在学校或社会的大型活动中,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
(八)“十佳团日活动”10个,各学院挑选出本学年优秀团日活动上报团委,数量不限,申报条件为:
1、活动目的明确,具有鲜明的主题;
2、方案设计严密周到,贴切主题;
3、参加活动人数占本支部人数90%以上;
4、全面发挥了团组织引领、凝聚、服务青年的作用。
五、评审程序: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评审程序:
1、各二级团总支填写“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附表二)并准备2018-2019学年工作总结,校团委将在4月对申报的二级团总支进行答辩评审;
2、校团委将对答辩结果及总结支撑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全院公示。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审程序:
1、各二级团总支积极组织本学院团支部学习评优文件,明确评选条件,提高对评优工作的认识;
2、符合评选条件的团支部向二级团总支递交学年工作总结,各团总支积极组织参评团支部进行答辩评审,最终确定候选五四红旗团支部;
3、候选“五四红旗团支部”填写申报表(附表三),在申报表中主要工作成绩一栏应填写团支部一年多来的总体思想政治表现、团支部组织活动情况、参加学院的集体活动情况、辅导员参加班级团支部活动情况、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团支部参加升旗仪式情况、三会两制一课情况等(注:被推荐团支部除提交申报表之外,需将各类支撑材料一并提交)。各二级团总支审核无误后,经团总支书记签字确认,统一将本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及支撑材料交校团委;
4、校团委审核无误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全院公示。
(三)“优秀共青团工作者”评审程序:
各学院按照名额分配,直接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填写“优秀共青团工作者”申报表(附表四),交校团委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进行全院公示。
(四)“优秀共青团员(干部)”评审程序:
1、各二级团总支、团支部积极组织团员、团干学习评优文件精神,明细评选条件,提高对评优工作的认识;
2、各二级团总支、团支部应通过支部大会或民主评议评选出优干、优团候选人;
3、各候选人填写“优秀共青团员(干部)”申报表(附件五),经团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签字确认,统一汇总并交校团委;
4、校团委审核无误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全院公示。
(五)“优秀国旗卫士”评审程序:
1、国旗班应积极组织全体国旗班成员学习评优文件精神,明确评选条件,提高对评优工作的认识;
2、根据“优秀国旗卫士”评选条件选出5名候选人;
3、各候选人填写“优秀国旗卫”申报表(附件六),经国旗班班长、国旗班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统一汇总并交校团委;
4、校团委审核无误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全院公示。
(六)“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审程序:
1、各二级团总支、青年志愿者协会应积极组织志愿者学习评优文件精神,明确评选条件,提高对评优工作的认识;
2、各二级团总支、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评选条件,积极组织参评志愿者进行答辩评审,选出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候选人;
3、各候选人填写“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七),经二级团总支书记或青年志愿者协会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统一汇总交校团委;
4、校团委审核无误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全院公示。
(七)“十佳团日活动”评审程序:
1、各团支部积极向二级团总支上交优秀团日活动总结,各二级团总支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团日活动进行汇总,并组织填写“十佳团日活动”申报表(附件八),统一交校团委;
2、校团委组织部将对所有上交的团日活动进行答辩评审,最终评选出十佳团日活动,统一汇总后交校团委;
3、校团委审核无误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全院公示。
六、评选时间:
1、各二级团总支于3月29日前完成院评优工作,并以团总支为单位于4月1日将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2、各部门、各组织于3月29日前完成本组织评优工作,并以组织为单位于4月1日将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3、校团委组织部于4月5日前完成“五四红旗团总支”、“十佳团日活动”答辩工作及各部门材料的审核,并将本学年全部评优结果做出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4、校团委将于五月三日对获奖者予以表彰。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团总支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效优质的做好本次“五· 四评优”工作,同时结合本次评优做好广大团员、团员干部的教育和引导工作;
2、各部门、各组织务必对本次评优工作严格把关,做到宁缺毋滥,使评优工作真正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3、凡不按时上报材料的部门和个人,按弃权处理。
( 其他未尽事宜,请以团委最新通知为准。)
八、注意事项:
各部门、各组织优秀团员(干部)的申报表需经过其所属团支部、二级团总支确认签字,但不占用各二级学院评优名额。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咪
联系电话:17602929844
地址:行政楼305办公室
附各奖项参评表:
附表一: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各二级学院五四推优名额分配表
附表二: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附表三: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表四: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秀共青团工作者”申报表
附表五: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秀团员(干部)”申报表
附表六: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秀国旗卫士”申报表
附表七: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表八: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十佳团日活动”申报表
附表九: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8-2019学年评优结果汇总表
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