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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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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部计划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3 作者:admin 浏览:0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2003年起,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西部计划。不在名单范围内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未毕业学生、往届生等暂时不在招募范围之内。

一、西部计划服务内容

西部计划分为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2019年,西部计划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体现支持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保持和扩大相关地区实施规模,岗位设置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调整。

二、西部计划政策支持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三、西部计划生活保障

1.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地方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为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生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2. 各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

四、报名方式

登录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或“西部志愿汇”微信公众号,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并选择意向服务省。

注意事项:在网页报名或公众号报名之后,下载打印报名表,移交报名表至项目办(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行政楼305办公室)。

五、面试时间

待定(根据省项目办具体情况通知)

六、联系方式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项目办:029—6369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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