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我院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我院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陕教贷办[2019]2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院资助育人,全面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2019年我院资助育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
立德树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资助工作的根本任务。我们要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构建资助育人质量体系,把育人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通过全员参与、健全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相结合,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立自强、全面发展、成长成才,使他们共享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和进步的机会,切实做到“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发挥学生资助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二、创新形式,全面开展
1. 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
每年5月份是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活动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主题教育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2. 开展感恩励志教育活动。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导向作用,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的奋斗精神,并通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典型宣传表彰、励志典型报告会等形式,大力传播正能量,引导全体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涵养奋斗品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国家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培养学生对党和国家的感激之情、感恩之心,激发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创新,教育学生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在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环节,以能力提升为关键,科学设置岗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自强精神。
3. 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受助学生每年参加义务劳动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能低于2次。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册、微信、微博等形式,鼓励受助大学生积极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咨询服务,教育受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感恩回馈、勇于担当。
三、总结经验,宣传典型
各二级学院要将实践中的好做法进行梳理总结,打造各具特色的育人品牌,并于5月31日(星期五)前将开展育人活动的总结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行政楼301室)。总结应包括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感恩励志教育活动、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三方面的内容,要求语言简洁、突出亮点,图文并茂,字数控制在2000字内。
联系人:于巧平 电 话:029—63691332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