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及优秀毕业生干部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创新创业精神,鼓励毕业生在奋斗中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理想,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根据《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学院决定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及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9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每学年智育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30%,毕业设计成绩在75分及以上。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
4、积极参加学院及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5、在校学习期间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其中任一荣誉者;
6、以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英语通过六级者;
(2)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者;
(3)在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开发、创新创业等活动中成绩突出者;
(4)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7、优秀学生干部参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少于1年。能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新精神,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骨干带头作用,为广大同学所拥护和信任,考核结果优秀。
三、评选比例
1、优秀毕业生达到标准即可;
2、优秀学生干部人数按毕业生人数1.5%评选,名额可空缺。
四、评选程序
在评选工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民主评议、综合讨论的方法,确定推荐人选。各二级学院将推荐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于2019年6月7日之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支撑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审核。
五、报送材料
1、优秀毕业生
(1)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
(2)参评学生各学年成绩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2)。
2、优秀学生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3);
(2)2019届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4);
(3)参评学生各学年成绩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荣誉证书复印件。
六、相关要求
1、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党委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证书,一律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记入档案。
2、各二级学院要以评选优秀毕业生及优秀学生干部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学生处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