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传承的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的通知
一、 征集主题
“万紫千红中国节”
二、 征集要求:
(一)古体诗词应紧紧围绕“万紫千红中国节”为主题进行创作。
(二)投稿作品体裁必须为古体诗词作品。内容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弘扬正量。
(三)原创古体诗词作品应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格式为word、txt格式,文档应包括题目、诗词正文、作者姓名(简介)、诗词解读文字说明(不超过800字)共四部分内容。
(四)欢迎作者对原创古体诗词进行艺术再创作,如创作书法作品或国画作品,书法、国画作品以照片形式与电子文档一起提交,照片为JPEG格式,单边像素不低于4000。书法、国画作品原件请作者保留待取。
三、 申报办法:
(一)教师与在校学生均可参与。每个申报的作品必须包括原创古体诗词和报送信息表,可选项为艺术再创作的书法、国画作品照片,以上内容合并在一个文件夹,保存在U盘或移动硬盘内,通过中国邮政邮寄(不接受光盘资料)。各地各高校推荐的古体诗词原创作品数量不限。
(二)本次征集不退稿、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缺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报送者自行承担。主办方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凡因提交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展示资格。
(四)申报截止日期: 2019年6月20曰。
四、 注意事项:
(一)所创作的古体诗词作品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万紫千红中国节”主题进行创作。
(二)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三)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承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并拥有改编权限。
(四)本征集活动方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集活动方案所有规定。
五、 时间安排:
(一)6月20日前,各地各高校上报优秀作品。
(二)6月30曰前:省教育厅评审后上报教育部。
(三)7—8月:教育部进行评审。
(四)9月:公布国家评审征集结果,在“传承的力量”官方网站chuancheng.cyol.com、中青报微博及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9月中下旬,拟举办相关展示活动。最终入选展示活动的书法及国画作品,需向主办方提供作品原件,主办方将根据展览情况具体联系作者。
六、征集作品发送邮箱:
834457191@qq.com(荆锐老师)
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