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5-11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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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同志:
首先祝贺你圆满地完成学业,在政治上、思想上、学习上和工作上取得了丰硕成果。为了使你顺利地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温馨提示如下:
1.组织关系转往陕西省内的,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系统”)内转接,无需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同志需要提供系统内、准确的、要转往的党组织名称(以下称“目标党组织”),由党务办进行网络转接,党员本人联系目标党组织,携带党员档案到相关党组织报到。
2.组织关系转往陕西省外的,党员同志需要持在学院领取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携带档案到目标党组织报到,尽快将介绍信回执反馈到支部书记处,由党办在系统中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3.组织关系转接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建有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二是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等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三是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等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需要注意的是,在转移组织关系前应与转入单位或意向转入目标党组织联系,核准目标党组织有关信息。
4. 根据《党章》规定,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党员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对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被认为是自行脱党。不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
5.党员档案只能由接收党组织打开,党员本人不能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