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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 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6 作者:admin 浏览:0

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人民网、光明日报教育部、《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组织开展了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通知要求,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限推荐12人,学院可推荐名额总数为1人。

推荐条件

1.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在“四史''学习教育特别是党史学习中做表率,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自身本领过硬,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筠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时行胜于言。

5.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6.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8年起),2020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结合近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活动、“四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7.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但不再参与本届年度人物推选。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按照自愿原则进行报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严格程序、严守标准。

2.请各二级学院于8月10日之前报送推荐材料:

1)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

2)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3)人物事迹材料(Word版)。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事迹材料要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字数2500字以内。

4)被推荐人电子照片。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 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5)公示材料。

3.为了扩大年度人物活动的影响力,各二级学院要利用宣传平台做好本届年度人物活动的新闻报道,人物事迹宣传,优秀事迹分享等工作。

附件:

附件1: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x

 

 

                                   学生处

2021年8月6日

陕公网安备610116020006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