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学风建设先进单位”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升工作,充分调动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的积极性,学院在2020-2021学年开展了以“建设一流学风·争做一流学子”为主题的学风建设提升工作,各学院积极配合,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助力提升学风建设系列活动,努力营造育人成才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学风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全日制本(专科)班级、全体学生、全体辅导员及五个二级学院(2021级新生班级及全体新生不参评)。
二、 评选标准
1.“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标准
参照《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良学风班”评估指标体系细则》,各二级学院可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细则,并报学生处备案。
2.“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学生)”的评选标准
(1)思想积极上进,严格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在参评期间内未受过校纪处分,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
(2)能够积极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在同学中起到榜样带头作用;能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能够带动班级同学积极营造优良的班风和学风氛围。
(3)学年课程考核全部合格,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 30%以内。
3.“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辅导员)”的评选标准
(1)按照学院文件精神,制定本班级学风建设方案。
(2)积极组织学生召开班级“两会”,会议内容丰富,效果显著。
(3)结合班级特点,组织开展特色学风建设活动,成效显著。
(4)所带班级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5)参评学年个人月考核无基本称职。
4.学风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标准
(1)严格按照学院整体方案,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活动计划,特色鲜明、举措具体,切实可行,活动后材料详实,成效显著。
(2)学院所有班级都能积极参与优良学风班建设工作,且学年内无重大安全、违纪事件发生。
(3)考风考纪教育效果明显,各类考试无学生作弊或作弊现象降低,且能及时处理违纪问题。
(4)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院开展的各项学风建设活动。
(5)结合本院特点开展学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效果良好。
(6)部门创造性的开展学风建设工作,加强制度保障和氛围营造,统筹安排协调,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全面助力和推进学风建设。
三、评选程序
1.“优良学风班”评选:各学院依据《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良学风班”评估指标体系细则》统一组织各班级进行自评、年级初评、学院审核并按照名额报送评选结果,由学风建设委员会复审并进行公示。
2.“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各学院依据评选标准,学院统一组织答辩并按照名额提报评选结果,由学风建设委员会复审并进行公示。
3.“学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学风建设委员会组织各二级学院进行答辩并根据工作效果等评选出“学风建设先进单位”并进行公示。
四、名额分配
优良学风班按照学院参评班级总数的9%进行分配,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学生按照学院参评总人数的0.25%进行分配,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辅导员按照学院辅导员总数的20%进行分配,优良学风先进单位评选两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五、表彰奖励
对获“优良学风班”的班级颁发奖牌并予以奖励500元,奖励主要用于开展学风建设主题活动;对获“学风建设先进个人”的学生颁发证书和奖品、辅导员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1000元;对学风建设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并予以奖励2000元。
六、其他
二级学院通过评选细则评选出各学院“优良学风班”及“学风建设先进个人”,于9月20日将评选结果(附件二、附件三)提交办公室进行审核,学风建设委员会将于9月24日组织二级学院进行先进单位评选公开答辩,答辩结果将与“优良学风班”、“学风建设先进个人”一并进行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于10月举办学风建设提升工作表彰大会。
附件一: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二:2020-2021学年“学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三:学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学风建设先进个人”汇总表.docx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