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
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拟定于2021年11月初召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以下简称《选举规则》)、《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校团委研究,报校党委和团陕西省委同意,将本次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代表应是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而且应是共青团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团章团纪,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显著的工作业绩。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脚踏实地,创先争优;励志勤学,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密切联系团员青年,能够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名额分配和构成比例及选举代表注意事项
本次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团代会正式代表114名,学代会正式代表152名。代表名额分配按《团章》、《学生会章程》和《选举规则》以及《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根据各单位团员人数、学生人数按比例确定。
1.代表应经团支部、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党、团组织不能指定出席团学代表大会的代表,任何人不得不经选举而成为团学代会的代表。各学院代表名额数量如附件1分配所示;
2.团员因重大问题接受组织审查期间不宜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3.学院选举代表的过程中需注意,代表名额分配需尽量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相关负责人或骨干;
4.代表选举应具有广泛性,需兼顾党员、少数民族比例。少数民族代表比例不低于10%。非校、院学生会成员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三、代表产生流程
1.团支部、班级推荐代表候选人。团支部、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或班委会选举初步代表候选人,并向学院团员或团员代表选举大会、学生或学生代表选举会议推荐(9月24日前);
2.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组织召开学院团员或团员代表选举大会、学院学生或学生代表选举(由各班班委组成)会议,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9月26日前);
3.学院团组织审定,学院党支部同意。经学院团总支审定、党支部同意后,将代表选举情况报告(附件2)、代表信息登记表及汇总表(附件3、4)的纸质版、电子版文件交至筹备委员会(9月28日前);
4.代表资格审查和批复。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上述材料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求提出整改意见。(9月29日前)
5.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大会正式代表,编制代表名册(9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大的政治性任务,各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要高度重视。要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包括酝酿推荐代表侯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选举工作,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按规定时间完成。9月28日17:00前,由学院团总支将代表选举情况报告(附件2)、代表信息登记表及汇总表(附件3、4)的纸质版、电子版文件交至团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联系人:安慧 联系电话:18909124489
电子邮箱:1025741653@qq.com
本选举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所有。
附件一: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docx
附件二: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三: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团学代会学生代表选举情况报告模板.docx
附件四: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五: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信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