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2022学年 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作者:admin
浏览:0
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的推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关于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五级网络实施方案》(西科高新院发〔2016〕26号)文件要求,请各二级心理辅导站认真组织选拔心理委员工作。根据心理委员工作属性的特殊要求,原则上该岗位不得兼任。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纸质版2021—2022学年心理辅导站人员(附件 1.docx)及学生心理委员名单(附件 2.docx)报送至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电子版发到邮箱)。请于10月16日前组织2021级学生班心理委员扫码进入2021级心理委员工作群。
联系人:唐鸣辰
邮箱:1319558673@qq.com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