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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关于2021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11 作者:admin 浏览:0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提高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高校新生心理健康测评与咨询中心开放周活动的通知》和《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五级网络实施方案》(西科高新院发〔2016〕2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心理测评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由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生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安排,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要负责日常工作;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主任、副主任和心理健康指导老师为成员。

二、心理测评工作

   (一)测评对象

      2020级、2021级学生。不含专升本。

  (二)测评工作流程

       1.动员阶段。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对2020级和2021级学生进行动员,组织心理委员录入学生信息,由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心理委员进行培训。

       2.实施阶段。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组织学生集体施测。

      3.数据处理阶段。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对反馈数据进行处理,形成《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报告》。

三、心理测评约谈工作

 (一)约谈对象

     随机抽取参加心理普测的部分学生,参加测评后续的约谈。具体约谈名单由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提供。

(二)约谈工作流程

       1.约谈分为初筛、面谈、咨询三个阶段。约谈工作采取老师和学生面对面、一对一进行交流,填写《学生约谈记录表》。由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参与约谈工作的老师进行培训。

       2.初筛阶段由学生所属辅导员进行面谈,每位学生面谈时间为10分钟左右;面谈依据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提供的访谈提纲,初步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将需要进一步面谈的学生名单报送至所属学院心理辅导站。

       3.面谈阶段由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进行面谈,每位学生面谈时间为30分钟左右,结合学生辅导员所谈内容,进一步了解并适当调节学生心理,将需要进行进一步辅导和咨询的学生名单报送至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填写《    学院学生约谈情况统计表》,统计表和学生约谈记录表将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4.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各心理辅导站上报学生进行约谈,结合学生个人意愿,进行心理咨询,进行短期或长期咨询;部分学生需要到意愿进行诊断和治疗的,由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报校医院,协助完成转介工作,凡进行心理咨询的学生均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四、测评费用

       测评工作按照施测班级数量核算费用。约谈工作计算工作量,依据《学生访谈记录表》和《学院学生访谈情况统计表》,以补贴形式发放,如发现不认真填写、找他人代写、将表格信息泄露等违反心理健康教育原则的现象,将扣除费用并取消约谈工作的资格。

五、心理测评工作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心理测评工作

       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普测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测评的老师要掌握心理测评的要求和规则,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氛围,提高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测评的意识,使学生积极配合心理测评工作,确保大学生心理测评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凡接触到学生约谈名单和参与访谈的老师,注意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在任何情况下不可相互谈论学生名单、学生情况,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需要协助完成约谈工作可联系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三)客观对待心理测评结果

        心理健康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目前研制的心理测试量表仍有局限性,心理测试结果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错报”“漏报”等情况。参与测评的个别学生可能因未认真填写或未正确理解题意,所以测验得分显示有问题,未必都有心理健康问题。因此心理测试结果仅能作为判断心理健康问题的辅助手段和参考依据。

(四)初筛和面谈确保有适合的咨询时间和场所

       面谈需要一对一私密空间,营造宽松、舒适、平等的面谈环境,不可选取开放的办公室,如有需要,可联系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预约使用个体咨询室。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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