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第四期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辅导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辅导员的整体业务水平,提升辅导员队伍的凝聚力,特举办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第四期辅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和组织
时间:2022年4月11日-14日
地点:北区图书馆报告厅
主办:学生处
承办:国际教育与人文学院
二、培训对象
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全体辅导员、学工系统全体人员。
三、培训目标
1.通过外部专家培训,学习其他高校的优秀经验,增强相关业务的专业化水平,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业务深度和广度。
2.通过内部专题培训,提高辅导员在具体业务上的落实和执行能力,提高辅导员日常工作的效率和专业程度。
3.通过新老辅导员搭配分组、小组协作发言等形式增强辅导员的团队凝聚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增强对辅导员工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明晰学生工作的责任和担当。
4.通过素质拓展,无领导小组讨论,提升辅导员的整体团队合作能力以及在团队中找准个人定位的能力。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1.本次培训形式以专题授课为主,以团队训练、素质提升、工作考查等方式为辅。
2.本次培训邀请校外学生工作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同时邀请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针对学生工作的重难点问题深度剖析,进行为期4天累计24课时的授课,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培训阶段 | 日期 | 主要内容 | 主讲人 |
第一阶段 团队建设 聚力前行 | 4月11日 | 开班典礼 | 董世平 |
研修破冰:团队组建,研修起航 | 田永青 | ||
专家讲座:师生积极心理的共建与养成 | 陕西省心理学会 尚华 | ||
第二阶段 理论学习 能力提升 | 4月12日 | 专题讲座: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法解读 | 滕婵娟 |
专题讲座:大学生征兵政策解读 | 冯纪谋 | ||
拓展训练:体能拓展 | 各组组长 | ||
4月13日 | 专家讲座:辅导员职业化发展和工作能力培养 | 西安科技大学 翟海刚 | |
专题讲座:学生党建工作 | 独文菁 | ||
无领导小组讨论 | 各组组长 | ||
第三阶段 成果展示 考核结业 | 4月14日 | 竞赛活动:学生工作知识问答竞赛 | 各组组长 |
结业典礼:结业及优秀团队、个人颁奖 | 胡纯 |
3.本次培训将采用团队管理模式,将全体辅导员按照工作资历、所属学院等条件进行随机分组,最终分成五个团队参与本次培训。培训正式开始前,由各团队成员投票选出组长,负责小组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各小组现场确定团队的名称和团队口号。培训活动按照团队为单位进行,具体分组名单待通知。
五、培训要求
1.考核与评优
考核内容主要由考勤情况、活动参与度、撰写培训心得三部分组成。综合各部分得分情况,确定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名单。
2.结业与发证
各辅导员在培训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培训班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主题研讨发言,认真撰写培训心得,经考核合格,由学生处颁发结业证书。
3.组织与管理
本次培训实行积分制管理。所有团队及个人均落实严格且透明的积分管理,并作为最终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的评选依据,具体积分制管理办法见附件1。
4.防疫与安全
本次辅导员培训工作要以“安全、平稳、科学”为目标,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培训工作,保证参训辅导员安全健康,保障培训工作平稳顺利。
附件1:第四期辅导员培训班积分制管理办法
学生处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
第四期辅导员培训班积分制管理办法
为保证本次辅导员培训班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营造公平、竞争的培训氛围,特制订积分制管理办法,根据不同项目各团队的完成顺序及完成情况赋予不同分值,最终总分作为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的评选依据。具体积分规则如下:
1.破冰:根据形成团队名称、团队口号和上台展示顺序,依次加分20,15,10,8,5。
2.每日出勤情况:根据团队成员出勤情况,对每日全勤到达培训场地的团队按照顺序进行加分,分值依次为15,12,10,8,5,对团队成员因各种原因未全勤的不予以加分。
3.对在各专题讲授环节,积极参与互动和问答的,每参与一次个人及团队分别积5分。
4.户外拓展:按照拓展项目完成的顺序,对每个项目前三完成的团队依次加分15,10,5。
5.无领导小组讨论:对按照要求参与无领导小组讨论,并积极发言的团队,按照发言顺序对团队进行加分,分值依次为15,12,10,8,5。
6.学生工作知识问答竞赛:根据竞赛规则,按照各组现场竞赛的积分高低,折算为整体培训积分,依次折算积分为20,15,10,8,5。
7.对因公请假不能参与培训的,个人每次扣2分;因私或不明原因未出勤的,个人每次扣5分;迟到的每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