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测评范围
本科:2019、2020、2021级学生
专科:2020、2021级学生
二、综合素质测评依据
按照《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执行,具体内容见《2022版学生手册》。
三、综合素质测评时间
9月6日—9月16日
四、报送材料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各专业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学分报表和学习成绩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9月16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全面动员,以学生2021-2022学年的德育、智育、文体及其它成绩计算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2.辅导员要严格依照学生手册综合素质测评及相关要求,认真审核每一位学生的智育成绩材料、德育素质材料、文体素质材料及其他材料;在评定的过程中,采取民主评议、综合讨论的形式;测评结果在班级里进行公示,公示要严格按照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资助公示制度执行,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二级学院对本学院综合测评结果要进行统一张贴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宣传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政策、评比流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和认定。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资助公示制度(试行版)(1).doc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学生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