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个人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扩招)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体系;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3.评奖年度无任何违纪处分及违法行为;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2021-2022学年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
(三)评选要求及奖励标准
1.优秀学生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20%,按照学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评选,评选比例为2%。奖励标准为1500元/年/生;
(2)二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25%,按照学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评选,评选比例为5%。奖励标准为1000元/年/生;
(3)三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30%,按照学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评选,评选比例为8%。奖励标准为800元/年/生;
2.三好学生: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15%以内,满足条件者均可申请“三好学生”,并给予奖品奖励。
3.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
(2)成绩合格,取得当年所有应修的学分;
(3)在同年级、同专业的所有学生中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为前50%以内;
(4)工作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工作中能顾全大局,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弄虚作假;
(5)奖励标准为200元/年/生。
4.抗疫、抗洪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积极弘扬奉献精神,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积极参与抗疫、抗洪志愿服务行动,在抗疫、抗洪志愿服务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过程中有突出贡献、感人事迹,志愿服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受到服务组织、学院及以上单位表彰者;
(3)评选数量为10人;
(4)奖励标准为200元/年/生。
5.学习单项奖:在本学年院级各种学科竞赛中获第一名者;省、部级以上竞赛取得名次者;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优秀者、六级考试通过者。奖励标准为300元/年/生。
6.自强不息奖:家庭经济困难,但能自强自立,积极奋进、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集体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完成工作情况良好且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30%。奖励标准为200元/年/生。
7.精神文明奖: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救人、救灾、拾金不昧、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并受到服务组织、学院及以上单位表彰者。奖励标准为100元/年/生。
8.文体积极分子: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对开展体育锻炼、活跃文娱生活起到带头作用的先进个人。院级运动会破记录或省、部级以上运动会取得名次者,在院级各项文化活动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在省部级以上各项文化活动比赛中获得名次的个人或团体。奖励标准为100元/年/生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提交申请表,并附成绩单、综合测评排名表、学习成绩排名表、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辅导员老师审核申请学生相关材料后,以各班为单位召开班委会,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推选出初步推荐学生名单,并推荐至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审核;
3.各二级学院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学金及优秀个人的材料报学院评审小组办公室复核;
5.经学院评审小组办公室复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复查审核。
二、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范围
大二年级及以上专业班级
(二)评选内容和要求
(1)班委会和党、团支部团结协作,富有凝聚力;班干部以身作则,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全班同学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教育教学活动,出勤率均在95%以上;积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3)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浓,班风正,班级平均成绩良好;
(4)尊敬师长,讲文明、懂礼貌,遵守公共道德,自觉服从学校宿舍管理规定;
(5)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关系融洽;
(6)各种活动和集体活动参与面广;
(7)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参评专业班级的10%。
(三)评选程序
1.由所在集体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不少于3000字);
2.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组织集中风采展示,进行初评。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审小组办公室审批。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材料报送时间
2022年12月12日之前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报送材料
1.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二级学院评审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2.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其中申请优秀个人奖项的学生需用A4纸手写1000字个人申请(请使用统一封面附后)。
3.原始材料:
(1)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个人申请表,优秀个人手写申请书;
(2)学生个人2021-2022学年成绩单;
(3)相关荣誉证书支撑材料;
(4)以学院专业为单位上交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和学习成绩排名表(申请学生处斜体加粗)。
4.先进班集体申请材料。
5.各班集体、二级学院民主评议照片、公示情况照片(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1.评奖评优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明确各项评奖评优的要求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同时,要及时反应和解决评奖评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学生有关评奖评优的申诉要认真及时答复;
2.开展评奖评优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基本形式,各二级学院要通过评奖评优活动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
附件:
1.2021-2022学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2.2021-2022学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秀个人申请表.docx
3.2021-2022学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先进集体申请表.docx
4.2021-2022学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xlsx
5.2021-2022学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秀个人汇总表.xlsx
6.2021-2022学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先进班集体汇总表.xlsx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