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和撤销本科专业论证会
8月18日,学院召开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和撤销本科专业论证会。学院教务处副处长陈雪梅主持会议,学院院长汪仁、副院长潘昊、副院长翁连正、院长助理胡秋实、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全体委员及教务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论证会共有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人文教育2个拟新增专业和商务英语、自动化2个拟撤销专业参加论证。会上,相关专业负责人对新增和撤销专业基本情况,新增和撤销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做出专业对专业群发展的作用分析、专业发展规划及人才需求预测,阐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就业方向,就师资基础、教学基础设施及软硬件预期投入等方面进行了汇报。根据汇报,专业论证专家们分别进行了质询和现场提问,并对专业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副院长潘昊强调,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梳理现有专业数量、布局、结构、招生规模,结合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十四五”专业建设专项规划,谋划好本系部专业(群)建设规划,聚焦专业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从专业生源状况、就业去向和就业岗位等方面深入开展专业调研与分析。学院将对接国家、省和各地“十四五”规划、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结构和需求,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设置管理与监督,全面实施专业总量控制。
副院长翁连正针对增设和停招汇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新专业申报的数据来源一定要可靠、对专业的发展前景、师资配比务必做到分析精准;二是专业定位要聚集、专业群内作用要明确,成本测算要清晰。
院长汪仁最后指出,新专业申报是学校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学校的专业设置必须立足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与社会需求紧密联系。专业论证要注重“三合”、“四链”、“五化”原则,人才培养链、产业链、教育链、创新创业链之间应相互结合,同时,各专业负责人要对申报的新专业是否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是否满足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能否为社会提供有用人才等方面全面、深入进行论证,确保做好新专业申报及建设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