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2025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 号)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现就做好 202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院2025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五)残疾高校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特别提醒:
1.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
2.求职创业补贴每人一生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申请;
3.对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任何就业补贴,且个人信息会上传征信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发放标准
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1000元/人。
三、申请程序
本次申请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线上申请并上传电子版材料(请扫描纸质版原件),线下提交纸质版材料留存。
特别注意:系统内银行信息必须为本人名下中国银行卡。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注:类型重复时,优先选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类别)
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低保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2)零就业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注: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退休人员等除外)均处于失业状况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且无一人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
目前,西安市并无单独的零就业家庭认定业务与流程,仅作为就业困难认定中的一种类型。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常住地社区提交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学生户籍为外地的,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2)监测对象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
5.残疾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毕业生(要求未还清贷款)于5月16日(周四)前向学院统一提交《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花名册》(附件7)学院经资助部门认定盖章后于5月18日(周五)下班前提交至就业与创业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就业与创业办公室导入后台管理系统后,此类学生方可进行云闪付线上申请。
四、申领发放程序
求职创业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进入云闪付APP — 西安市民卡小程序 — 西安人社一次性求职补贴 —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 202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家庭户口本、残疾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6.申请时间:5月13日至5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院系初审公示。
各院系根据审核权限在“求职创业补贴高校审核系统”上对选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和其他类型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花名册》(附件6)(资助部门盖章)和《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8),于5月27日(周一)前将学生个人材料和汇总材料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供),并完成管理系统内学生线上申请信息审核。(初审完成时间:5月27日前;学院公示时间:5月25日--5月26日;公示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三)学院复审复核。
5月27日至6月3日,学校对全校初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6月4日,学校通过系统将公示无异议名单上报至市人社局复审。
(四)资金拨付及补贴发放。
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由市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转账支付至学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学校转账至申请人账户。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引导,有序组织申报。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材料规范、报送及时。申报时间紧张,请各院系和广大2025届毕业生务必注意时间节点,尽快完成申请并报送材料。
(二)加强工作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对于毕业生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对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任何就业补贴,且个人信息会上传征信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附件: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
附件三.docx
附件四.docx
附件五.docx
附件六.docx
附件七.docx
附件八.docx
附件九.docx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就业与创业办公室
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