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第十三届“卓越杯”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精神,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我校特举办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第十三届“卓越杯”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 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的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 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参赛选手需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专科中低年级学生,设高教组和职教组。高教组主要面向普通本 科一、二、三年级学生,职教组主要面向职教本科一、二、 三年级学生,高职(专科)一、二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专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设高教本科生组和职教组,参赛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高年级在校学生。高教本科生组面向普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职教组面向职教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和高职(专科)。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四、大赛赛制及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赛制。
院级选拔(11月20日前):全体参赛选手应于11月20日前通过登陆“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了解大赛,完成报名和材料提交。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根据需要选择参与。各学院应于11月20日前完成院级评审,将报名信息汇总表和推荐人选参赛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大赛办公室。
校级复赛(11月下旬):复赛共晋级100名选手,本轮比赛由评审委员会通过材料评审、展示答辩等进行评选,根据评审各赛道打分排名,将选拔晋级校赛前20强,其中打分排名前12名选手需决赛现场比拼(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各6人),其他8名(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各4人)选手获得校级优秀奖。
校级决赛(12月上旬):12名选手分为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分别进行展示答辩,设主题陈述、评委提问、综合面试等环节进行决赛。根据省赛组委会对各校参加省级比赛的名额限制及要求,我校将推荐决赛中优秀选手代表我校参加省级比赛。
五、奖励支持
奖项 数量 奖金 备注
一等奖 2 1000元 成长赛道及就业赛道各1人
二等奖 4 800元 成长赛道及就业赛道各2人
三等奖 6 500元 成长赛道及就业赛道各3人
优秀奖 8 200元 成长赛道及就业赛道各4人
优秀指导教师 2 500元
优秀组织教师 2 500元
优秀组织单位 2 500元
注:如有并列成绩则将追加相应奖项。
六、大赛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充分重视本次大赛,认真做好对学生的组织发动和指导培训工作,在保证参赛人数的同时注重质量,要鼓励有职业规划意识的学生积极参加,鼓励有职业生涯辅导能力的优秀教师担任指导工作,真正做到以赛促学、普及职业生涯规划的理念和意识。
(二)本次规划大赛期间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大赛文件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本院学生报名,组织院级初赛,并按时报送入围复赛的参赛选手相关材料。应大赛要求需覆盖全院学生数量的20%参加比赛。
(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如发现获奖作品有抄袭、盗用、侵犯他人著作权利,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励。
(四)本次大赛的主办部门对本次大赛具有最终解释权。
赛事联系人:郝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29--61167631
咨询地址:就业与创业办公室(南校区创意楼402室)
附件: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2024年10月31日